健康保障
恒安標準中老年惡性腫瘤疾病保險(6.0版)
40-75周歲
終身
5/10/15/20年交
1、年齡寬泛,40歲可投
投保年齡覆蓋40-75周歲,涵蓋疾病高發階段
2、慢病友好,三高不愁
三高人群貼心保障,心血管疾病也可投保
3、終身保障,晚年無憂
一份保單,長久承諾,若終身未罹患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疾病,還可為家人留取身故保險金。
4、三重可選,靈活保障
基本責任 | 保障詳情 | |
1 | 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 | 至少賠付100%基本保險金額 |
2 | 身故或全殘保險金 | 至少賠付已交保險費 |
可選責任 | 保障詳情 | |
1 | 原位癌及“惡性腫瘤——輕度”保險金及豁免保險費 | 30%基本保險金額,并豁免合同以后應交保險費 |
2 | 特定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 | 30%基本保險金額 |
3 | 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關愛金 | 30%基本保險金額 |
5、尊享護理,綠通護航
日常健康咨詢,隨時隨地輕松解惑
康復護理服務,全程聚焦身體康復
大病健康管家,一站式就醫協助
特別說明:
*給付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后,此項保險責任終止,合同的現金價值降為零,根據可選責任的不同分為下列兩種情形:
(1)若您未選擇可選責任三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關愛金責任,保險合同終止。
(2)若您選擇了可選責任三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關愛金責任,保險合同繼續有效。我們給付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的同時,豁免保險合同以后各期應交保險費(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保險費),豁免的保險費視為您已交付,我們不再承擔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關愛金以外的其他所有保險責任。
*原位癌及“惡性腫瘤——輕度”保險金給付次數以一次為限。
*被保險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醫療行為同時符合原位癌及“惡性腫瘤——輕度”保險金和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給付條件的,我們僅按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承擔保險責任,不再承擔給付原位癌及“惡性腫瘤——輕度”保險金的責任。
*“惡性腫瘤——重度”保險金、全殘保險金和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,我們僅按其中一項承擔保險責任。